一支筆和一本筆記本,
 少了它們,我就像被拔掉鬍鬚的動物,覺得渾身不對勁,
 有時甚至會覺得沮喪、失去方向。


 
常常會有提筆的衝動,想要把在腦袋裡蹦蹦跳跳的文字寫下,
 免得它們跳著跳著就消失了,不論怎樣回想都喚不回。

 
這就是所謂的靈感吧。
 

不論在哪裡,看見筆記本就令我心跳加快,不由自主想要靠近。
一點都不誇張。
成堆的、廉價的、怪異的、奇特的、...
全都讓我想要親手去翻翻、摸摸。
 

的確是種怪癖,我卻引以為傲。
 

買了很多,並非全都供收藏用,但大多數都讓我捨不得輕易下筆。

 
有一項嗜好(或怪癖)是愉悅的,唯一的缺點就是有些昂貴。
 

我真的,很喜歡筆記本XD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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