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想殺了那個,我稱之為父親的廢物。


我對廢物的定義有二。
一是不尊重女性的男性;二是根據大家對廢物的想法,也就是廣義一點的。

我需要將那個人的罪狀列出來嗎?
也許我有那種很極權的感覺。
so what?
對於爛人,是不需要多作什麼解釋的。
好吧,我勉強列個幾項:
1.打女人
2.不尊重別人說話的權利
3.傲慢
4.因自卑而自大
5.太多了不爽列了

剛剛我坐在房間念我的書,就聽到外面又開始在吵了。
真搞不懂這些大人到底有什麼三小事好吵?
每次小事都要拿來吵,吵死人啦幹,我連在自己的家都不能清靜一點,靠。
神經病。
無處發洩就拿刀互砍嘛,我頂多收個屍而已。

老媽說不能怪那個人,誰叫他的家庭造就了這樣的他。
那好。
把他全家轟掉,為民除害,不要浪費空間。
我身上居然一半的血是他的,真是可恥。
那我要跟著死嗎?
笑話!當然不用。
就算我跟那個人很像,那又怎樣?!干我屁事啊?
他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?











大爛人
死廢渣




I'm serious.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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