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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。
一個多麼沉重的字眼,背負著悲歡離合。
它可以很美麗,也可以很醜陋.................



純純的愛,到了末路,也是會變質的。
只是那一種感覺,我相信,是令人回味無窮,令人會心一笑,卻又會讓自己鼻酸的。
也算一種刻骨銘心吧。
初戀,即便是屬於這種的。
懵懂無知,近情情怯,不知該勇敢向前一步,或是待在原地,甚至選擇退一步海闊天空。
總是把在已在情場多年的朋友,當作是愛情顧問。

但在初戀裡的人,又怎麼看清,唯有自己真心體會,此情才會長久;又如何遵從順其自然的法則?
在愛情裡,順其自然很難。
也許我沒什麼經驗,至少我深刻體會過。
也許其他人不覺得那是愛,至少我自己清楚明白,我深深地愛過。



誰在情場上戰無不勝?
根本就沒有。
如果你覺得是那種輕易贏得一卡車美人的心的那種人,或是永遠扮演拋棄別人的角色的人,那你就大錯特錯了。
這樣的騙子,其實是最輸的輸家。
視感情如兒戲,這種人最可恥了。
愛,本質是很神聖的。
但就有人的濫愛,害了自己,也害了別人。
沒付出過真心,又怎麼愛的真諦?
濫愛是很可怕的。
不懂愛的人,才會鬧出情殺....諸如此類的事情。
真心愛一個人,就讓你愛的人離開,如果你愛的人不曾回來過,就表示你不屬於他,他也不屬於你;如果他重回你懷抱,就好好愛你愛的人。
放棄愛,很難。
但死守著,不僅擋了對方,更阻礙了自己的路。



愛,是比藝術還要更主觀的東西。
真心愛過,狠狠痛過,誠心放手,才算活過。
有人說過:喜歡,是淺淺的愛;愛,是深深的喜歡。
儘管如此,兩者間,仍有著天壤之別的差異啊。
人,可以為愛而生、為愛而亡,卻不能為喜歡而燃燒自己。
因此才會有人說:喜歡可以喜歡很多人,愛卻只能愛一個人。

喜歡上一個人,只需要一秒鐘的時間。
不喜歡一個人,只要一句話或一個動作。

愛上一個人,除了天命如此之外,就是時間的蘊釀了。
我其實是很信命運的。
至於不愛一個人,如果只是自然而然的淡了,那還算幸運。
如果是要不愛一個你深愛的人,這可比登天還難。
長長回憶,痴情難斷...............

真正的愛,不分年齡、國籍、姓別、權位......



真愛,有人終其一生還找不到。
但真愛的意思,卻沒有很特定的。
就拿我來說好了,我堅信,我的初戀,就是我的真愛。
只不過,真愛,不一定能直到永遠,或是風平浪靜。
真愛,是上天許的。



不論是不是真愛,就算只是淡淡的喜歡,也要真心珍惜。
如此這般,才不會枉費了上天賜給每一個人的,一顆有情感的心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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